企业服务汇服务协议
欢迎使用北京君合共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其所属的网站www.chiefmore.com(“企业服务汇”)提供的基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的相关服务(“网络服务”)。本服务协议(“本协议”)适用于用户使用“企业服务汇”提供的所有网络服务。用户在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请用户在访问和使用“企业服务汇”提供的网络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或使用“企业服务汇”提供的网络服务,将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用户不能以未阅读“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有任何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 修改
(1)“企业服务汇”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企业服务汇”修改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企业服务汇”会在网站上提供最新版本(包括其生效日期)的链接。“企业服务汇”鼓励用户定期浏览“本协议”。
(2)如果用户不接受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用户可立即停止使用“企业服务汇”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在“本协议”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企业服务汇”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
2. 隐私权声明及其他特殊条款
依法保护用户隐私是“企业服务汇”的基本政策,请您在浏览本网站及使用本网站的特定服务之前,仔细阅读本条款,用户在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同意并授权本网站按照下列情形使用其个人信息:
(1)信息的使用
我们仅在必要的情况下(比如完成一项特定交易、参加一项优惠活动或者有奖竞赛活动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具体应用于如下方面:
·授权您参加一项活动,比如调查问卷、网上论坛或优惠抽奖等;
·代表本网站客户、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第三方等向您提供或发送电子资讯,广告信息,个性化广告或优惠信息;
·分析用户对本网站的使用方式和使用习惯,以便改进我们的服务;
·阻止违法或潜在违法行为,阻止违反本网站用户协议的行为;以及
·我们在收集特定信息时向您披露的其他用途。
(2) 信息的披露
我们致力于取得和维护您对我们的信任,因此我们使用商业上合理的技术和其他措施,帮助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同时,请了解我们仅会在如下情况下向特定主体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获得您的同意。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与第三方商业伙伴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我们可能会与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分享信息,这些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帮助我们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客户支持,电子邮件和短信应用,商业分析,市场推广和数据处理等。
·重大交易。我们可能会在公司重大交易时披露您的信息,比如出售、并购和破产。
·法律法规或公权力部门要求。我们可能会根据法院、政府等执法机构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其披露用户信息。
·保护本网站和其他方利益。我们可能会为了保护本网站,本网站员工和用户、本网站合作伙伴和其他公众的合法权利、利益和安全而披露用户信息。
·第三方合作伙伴。如果您通过我们的网站申请参加线上或线下优惠等活动,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提供给相关第三方以便及时沟通和参加线下活动。
3. 注册和登录控制
(1)用户注册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注册信息,注册后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用户注册成功后,“企业服务汇”将为该用户设置一个帐号,用户将可以设置相应的密码,并对在其账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活动与用户无关。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企业服务汇”账户,也不应用他人账户在“企业服务汇”进行注册。
建议用户(1) 本人的密码或账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它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企业服务汇”;(2)每次上网完毕都会把本人的账号关闭,使其处于"退出"状态。
(2)“企业服务汇”网站内的任何帐号均为“企业服务汇”的财产,用户完成注册后,仅取得相关帐号的使用权,用户仅可为个人及非商业的目的使用该帐号,不得将帐号转让、出租、赠与给任何第三方或继承。
4. 知识产权许可
(1)“企业服务汇”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本、图片、音频及视频等)以及为提供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等均受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法律保护。用户仅可以为个人和非商业目的使用“企业服务汇”的网络服务。除出于使用“企业服务汇”服务的目的外,未经“企业服务汇”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转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企业服务汇”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信息。
(2)如果用户希望复制、转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企业服务汇”网站的任何内容或作品的,请与企业服务汇联系:benjamin@chiefmore.com。
(3)“本协议”未授权用户使用“企业服务汇”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识和域名。
5. 法律投诉
(1)“企业服务汇”尊重用户的知识产权。
(2)如果用户认为“企业服务汇”网站的任何内容或作品侵犯用户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请用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包括用户的身份证明和用户对争议内容有合法所有权或授权的证明等),“企业服务汇”会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联系方式如下:benjamin@chiefmore.com。
6. 用户上载信息
(1)“企业服务汇”的部分服务会允许用户上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本、图片、音频及视频等)到“企业服务汇”网站。当用户上载这些信息时,用户同时不可撤销的授权“企业服务汇”永久免费使用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编辑、出版、翻译、传播、表演、展示以及创作衍生内容等。比如,“企业服务汇”可能将用户发表于本网站的内容授权给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合作伙伴转载,并注明用户昵称和来源于“企业服务汇”。用户保证对其上载的信息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授权,并有权授予“企业服务汇”永久免费使用这些信息。“企业服务汇”尊重用户对上载信息的知识产权。
(2)用户上载的信息不得带有诽谤性,也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除非“企业服务汇”另行承诺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企业服务汇”没有义务监控用户上载信息,也不对用户上载信息引起的任何名誉或财产损失负责。
(3)如应政府部门的要求或“企业服务汇”发现用户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时,“企业服务汇”有权向政府部门或权利人披露用户的全部登记信息及对“企业服务汇”网站的使用情况。
7. 第三方内容及广告
(1)“企业服务汇”网站有时会提供第三方内容或通往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企业服务汇”并不审阅、评估或同意这些第三方内容或者链接。用户应对上述第三方内容或者链接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而引起的所有风险。“企业服务汇”不对这些第三方的内容或者链接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2)当用户访问“企业服务汇”或给
“企业服务汇”发送电子邮件时,用户同意用电子方式与 “企业服务汇”进行联系,并同意以电子方式接受 “企业服务汇”的信息。用户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企业服务汇”通过邮件和短信的形式,对 “企业服务汇”网站注册、促销活动等信息。
8. 收费服务
(1)“企业服务汇”提供收费服务前,将提示用户,只有当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同意该项服务相关的购买和支付条款时,用户才能使用该项收费服务。如用户不同意相关的购买和支付条款,则“企业服务汇”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项收费服务。
(2)用户使用收费服务的,应按照该项服务相关的购买和支付条款履行支付义务。
9. 网站使用和帐号删除
(1)如果“企业服务汇”单方面认定用户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企业服务汇”有权暂停用户的账号使用。“企业服务汇”不对用户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用户应该立即停止使用“企业服务汇”的网络服务。
(2)用户理解,其为使用“企业服务汇”提供的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设备(如电脑、手机)以及支付的任何费用(如税费、上网费、手机费)等,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10. 违约赔偿
(1)如因“企业服务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企业服务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或任何对第三方的承诺,而给“企业服务汇”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并确保“企业服务汇”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11. 免责声明;责任限制
企业服务汇及用户同意并特此确认:
(1)用户使用“企业服务汇”,“企业服务汇”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对网络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
(2)“企业服务汇”不保证服务及时、安全、准确及可靠。“企业服务汇”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删除用户的帐号,而无需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涉及收费服务的,“企业服务汇”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服务的情况,将多收取的服务费退还给用户。但对于因不可抗力、“企业服务汇”不能控制的原因或本站正常的设备维修升级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企业服务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使用法律;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公司”办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其他
(1)“企业服务汇”可能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相关事项,比如“企业服务汇”服务的改变,“本协议”的修改等,请及时更新您的联系方式。
(2)“企业服务汇”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各类规则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并视为于发送或在“企业服务汇”网站公布之日已送达收件人并生效。如用户在通知及各类规则发送或公布后继续使用“企业服务汇”服务的,视为用户同意该通知或规则的内容。如用户因任何原因没有阅读相关通知或规则的,“企业服务汇”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3)“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的,“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
(4)“企业服务汇”未行使“本协议”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前述权利之放弃。